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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澎湖縣演藝事業暨演藝人員輔導管理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7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澎府行法字第11113018311號令
法規體系: 文化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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