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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澎湖縣政府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1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工土字第1061000206號 函
法規體系: 工務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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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1 日澎湖縣政府府工土字第1021000129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17 日澎湖縣政府府工土字第1061000206號函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