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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澎湖縣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目的事業處理場所申設、審查、管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工土字第10610001852號 令
法規體系: 工務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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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11 日澎湖縣政府府工土字第1061000185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