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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1 00:4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網站維護管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6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澎消救字第號 函
法規體系: 消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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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澎湖縣政府消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有效管理本局全球資訊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建立資料維護機制,以確保本網站資料之正確性與即時性,提升為民服務功能,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規範適用於本局各內、外勤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三、本網站置網站總管理人及各單位管理人,各級管理人由主管指派專人兼任,人員異動時,應即遞補並通知總管理人。各級管理人權責如下:
(一)總管理人:
    1.負責本網站架構規劃、整合、建置、管理維護及備份。
    2.通知及督促各單位修改、更新疏漏、錯誤或過期之網頁。
    3.召開網頁(站)管理會議,進行協調、檢討。
    4.協助單位管理人執行後端管理維護。
(二)單位管理人:
    1.負責該單位(課、室)所轄網頁資料規劃、管理、更新維護及備份。
    2.負責檢視所轄之網頁內容是否正確暨資料提供、校訂、更新及維護。
    3.配合總管理人辦理網站規劃、檢討及相關訓練等。
前項單位管理人應向總管理人申請取得授權始得於本網站後端管理維護。


四、本網站網頁內容建置維護作業方式如下:
(一)動態網頁資料(最新消息、新聞稿、活動看板、法規資料及員工專區等),經主管核可後,由各單位管理人依網站後端管理通行碼登入建置。
(二)靜態網頁資料由業管單位管理人填具網頁異動申請單,經主管核可後,送交總管理人進行網頁編輯、建置上網,建置完成之網頁內容由業管單位管理人負責校對。
 (三) 網頁內容應定期更新,並標示更新日期,具時效性者應及時更新。
(四)進行網頁建置應遵守各項作業規定,如有蓄意破壞及非經授權篡改網頁內容或檔案傳輸(FTP)密碼外洩等情事,將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五、本網站網頁內容建置應遵照下列規範:
(一)符合簡、淺、明確及流暢原則。
(二)任何檔案上傳前請先行掃毒,以維護網站主機之安全。
(三)機密性資料請勿上傳公告於本網站。
(四)本網站不得有下列行為:
    1.傳送威脅性、猥褻性、不友善的資料或登載與本網站設立目的不符的資訊。
    2.上網資訊內容污衊他人及侵害他人權益及隱私。
    3.非經核准刊登具有商業性及營利性之資訊。
    4.擅自載入、使用、複製非法軟體或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法令規定。
    5.利用、轉借或盜用他單位之帳號,使用本網站資源。
    6.利用本網站資源散佈電腦病毒或侵入未經授權電腦系統、干擾網站上其他使用者。
各單位管理人違反本作業規範者,網站總管理人應停止其使用權限並通知該單位主管,情節重大者,並得簽請處分。


六、網站總管理人得進入本網站系統監督、了解各單位使用狀況;對於具有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及其他內容不當之文字、圖片或影音資料,得予刪除。


七、本網站各項網頁資料內容由總管理人定期進行資料備份。


八、本網站應設置防火牆及不斷電系統等安全防護措施,以維護網站整體安全。


九、本要點簽奉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澎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