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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21:2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澎湖縣圖書館網路查詢站使用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3 月 0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澎文圖字第1083703600號 函
法規體系: 文化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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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使用網路查詢資料者,請持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至櫃檯登記。


二、每人限使用30分鐘 ,如後面無人登記,方可重新繼續使用。


三、印列資料,每張收費2元(A4)。


四、本查詢站係供查詢資料使用,請愛惜公用資源。


五、請勿使用即時通、BBS、E-mail、聊天室、電玩、色情網站、下載檔案及竄改機內設定,不遵守規定者,館員得禁止其使用。

資料來源:澎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