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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16:4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澎湖縣菊島福園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政行字第10313008442號 令
法規體系: 民政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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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標準依據澎湖縣菊島福園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澎湖縣政府。

 
第三條   

本標準所稱殯葬設施,指菊島福園(以下簡稱本園)之火化場、殯儀設備及其他供殯葬使用之相關設施。

 
第四條    
使用本園設施及設備之收費項目及金額如附表。

 
第五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澎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