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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讀卡系統使用簡要說明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0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51405019號 函
法規體系: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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