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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澎湖縣非供居住使用之農業相關設施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09813000831號
法規體系: 建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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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8 年  4 月  2 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13000831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