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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澎湖縣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案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社婦字第10612098871號 令
法規體系: 社政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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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澎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循比例原則予以妥適及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爭議及行政爭訟,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府得按個案情節輕重,依行政罰法規定酌予加重或減輕裁罰。

三、本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
    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