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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澎湖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行管字第1041301139號 函
法規體系: 通用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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