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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澎湖縣離島地區居民急重症轉診就醫包船交通費補助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3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813011531號 令
法規體系: 衛生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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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九日澎湖縣政府澎府行法字第 09453  號令制定
  公布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澎湖縣政府澎府行法字第 46363  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 1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八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1300455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 、10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21303039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1 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813011531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