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九日澎湖縣政府澎府行法字第 09453 號令制定
公布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澎湖縣政府澎府行法字第 46363 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 1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八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1300455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 、10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21303039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1 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813011531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