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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澎湖縣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313042982號 令
法規體系: 衛生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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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五日澎湖縣政府澎府行法字第 00335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四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1300444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1304298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