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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
澎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資源班(含巡迴輔導)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0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10920307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
立法理由:
1110930停止適用總說明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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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 91 年 4 月 2 日澎湖縣政府府教社字第 0910017555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30 日澎湖縣政府府教社字第 1010907502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11年9用30日府教社字第1110920307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