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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所屬澎湖開拓館演藝活動申請及補助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6 月 1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澎文博字第1113702735號函
法規體系: 文化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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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2 年  9 月  4 日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澎文博字第號 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澎文博字第1113702735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