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補助演藝團體縣外展演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1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文演字第1103703299號函
法規體系: 文化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澎湖縣政府府授文演字第110370329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