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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澎湖縣水產種苗繁殖場參觀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8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澎農水字第號 函
法規體系: 農漁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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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使民眾瞭解水產動植物之培育流程,並宣導海洋資源保育之觀念,澎湖縣政府於所屬水產種苗繁殖場(以下簡稱本場)興建種苗生產暨海洋生態教育大樓,開放社會大眾
    參觀,為利管理,特訂定本要點。


二、開放方式及時間:
 (一)本場免收門票,開放日為每週五至每週三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閉場前三十分鐘,不受理遊客入場參觀,每週四為設施維護日暫停開放,每年農曆年前為設
       施整修期,暫停開放三十日(於整修期十五日前公告)。
 (二)本場預約時段為開放日上午九時至十時二十分、下午二時至三時二十分;自由入場時段為開放日上午十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五十分、下午三時三十分至四時五十分。


三、預約入場:
 (一)預約時段入場者,應於一週前以電話、傳真、來函或網路預約,並以電話確認,同一時段最多受理八十人,額滿為止。
 (二)申請預約單位應附申請資料包括單位名稱、參觀名冊、參觀日期、參觀時間、聯絡人姓名與聯絡電話。
 (三)申請單位若無法依約前來,請至少於一日前通知本場,逾期未通知者,日後不接受該單位預約。
 (四)同一機構每週預約參訪以一次為限。
 (五)預約入場者將提供導覽解說服務,請由預約參訪動線進入。
 (六)本場若因業務需要必須暫停導覽解說服務,將由場方人員通知預約單位改期。
 (七)開放當日預約場次若無人預約,將開放自由入場。


四、自由入場:
 (一)未事先預約者,請於自由入場時段經自由參觀動線入場。
 (二)若場內人數達八十人,將暫停受理遊客入場參觀,以維參觀品質。


五、本場連絡方式:
 (一)本場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嵵裡里六十六之六號
 (二)網    站:http://www.phmlps.gov.tw/
 (三)電    話:零六-九九五一零六五
 (四)傳    真:零六-九九五零五三零


六、參觀注意事項:
 (一)展場內禁止吸煙、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
 (二)展場內禁止使用閃光燈。
 (三)禁止觸碰展品(觸摸池除外)、攀折花木及任意丟棄廢棄物。
 (四)請勿大聲喧嘩、奔跑或嬉戲。
 (五)請勿攜帶寵物(導盲犬除外)或危險物品入館。
 (六)場內為開放公共空間,請勿臥躺椅面或地板。


七、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或開放時間因業務需要調整,將於澎湖縣水產種苗繁殖場網站公告,參訪前請上網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