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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澎湖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9 月 03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050900854號 函
法規體系: 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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