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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澎湖縣離島漁船載運海產銷售臺灣本島返籍時載運自公用物資管制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3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64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澎府德民觀字第13138號
法規體系: 旅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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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三月八日臺灣省政府交三字第 19842  號函核准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澎湖縣政府澎府德民觀字第 13138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