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1300050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一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1300186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1300263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1130325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113047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五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2130239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三十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313013712 號令
修正全文 3 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四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513002382 號令
修正全文 3 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9.中華民國107年8月31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713037341 號令修正第2、3條;並自中
華民國108年1月1日施行
10..中華民國111年10月24日府行法字第11113038271號令修正發布